MEGADETH灵魂 吉他英雄Dave Mustaine最新自传翻译连载4


比如,我姐姐Debbie,就有很不错的一套唱片收录,都是那个时代的经典流行明星的歌:Cat Stevens, Elton John, 当然还有 the Beatles。那些音乐总是萦绕耳旁,渐渐渗透进我的皮肤,当母亲给我一个便宜的木吉他作为小学毕业的礼物时候,我迫不及待就开始玩了。Debbie有些乐谱,不久后我就自学了不少基本和弦构成。当然这些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可足以应付普通歌曲了,弹起来至少能听出是什么歌。

很长时间以来,Debbie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和我呆一起时间最长的人,她放学一回来我们就一起出去玩、看电视、玩音乐(她弹钢琴我弹吉他),玩的东西比较难的时候我们就得探讨、互相学习了;我们也会争吵,她总是在我们有不同意见时候要争个上风,特别是打架的时候,她就变成个疯子了。她会抄起手头能够抄起的所有家伙作为武器给我毁灭性打击。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以后,Debbie抄起我的吉他就像我头上猛砸,这就好像是种音乐表达形式似的。

慢慢的Debbie长大了,开始了约会,最终爱上了一个叫Mike Balli的男人,我就被抛弃了。直到她17岁结婚那年我才知道我们不能像以前那样了,而事实也如此。任何人士Mike和Debbie的人或者看见他们一起的人都知道他们两个注定会离婚。不管什么样的化学物质在挥发着,留下的肯定是个不平衡的机制,并且等待着完蛋。Debbie是个强势的女人,左右着事情的进展,像电影Big Momma里面一样。

但是Mike有着正面的态度,特别是对一个14岁的充满求知欲的吉他手来说。就拿他母亲来说,她和热播的电视秀Hawaii Five-O里面的明星Jack Lord有交情。1974年,Steve McGarrett大行其道,Mike不介意在扯淡时候提到他的名字:“哥们儿,McGarrett好像是……我第二个表哥还是什么的!”我当然不是鄙视他,我当时也这么做的。我真正对他感兴趣的地方是他会玩电吉他,并且不介意和我一起玩。必须承认,他的吉他像屎一样难看,品牌叫Supra,是那种可笑的炫日红色,有三个拾音器,但是能用就行了。我当时也听不出好坏,他看上去还挺专业的。

Mike的弟弟Mark也是玩音乐的,他在一个叫John Voorhees的乐队里面玩bass,(后来他在一个挺有名的Stryper乐队里面玩)。Mark 和John听到我弹吉他,问我是否加入一起玩。

“当然好,”我说,“不过有个问题。”
“什么?”
“我都没有吉他,怎么玩?”

没有问题,mark说,我能借他的木吉他玩。我当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只知道我很享受那种在乐队里面弹琴的感觉,就好像是融入了什么“东西”的感觉。我很聪明但是在学校成绩不好,即使小学里也排名垫底。我经常因为调皮捣蛋和不做作业而倒霉,有时放学要被留下来。说真的,这些让我听尴尬的,但我清楚自己是个顺其自然的学生,特别是学那些我感兴趣的课题时候,我会学的很认真。

比如音乐就是。

我喜欢那种拥有秘密武器的感觉,当你和其他玩音乐的一起坐下来的时候,你一开始讲话,大家就立刻对你很感兴趣,因为你在用一种他们听不懂的语言讲话,他们可能觉得你说的漫无边际,但其实不是。只是……你说的东西很不同而已,而且如果你不玩音乐(区别那些只听音乐的),你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在讲什么。

所以我认为加入乐队的感觉就像找到友谊或者别的什么一样。

比如性,当然,摇滚乐最后或多或少都关乎性。


我十三岁那年,一个下午,我到Mark家里排练,那边人挺多的,其中一个是Mark的哥们儿,他住在对街,女朋友叫Linda。我走进房间的时候Linda就在看我,从一般意义和水平来衡量,我还不算个吉他手,但是当时我马上意识到Linda在与我深情对视。后来她看到我们jam的很high,知道我是新的主音吉他手之后,她就过来自我介绍。几天之内,她就甩了她男朋友和我在一起了。为什么?不是因为我长得帅人品好,仅仅是因为我是玩吉他的。我能回想起Linda悄悄走过来,把我的手放在她XX部位的时候,嗯~~~那种感觉好极了。

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拿起其他就感觉全身的荷尔蒙在奔涌,这是陈词滥调了;但这不假,这与其他灵感的纯粹和真实感类似。即便你从冲动不羁的青春男变成一个成熟的男人之后,这种感觉也没有改变。这是音乐事业最让我感到惊喜的地方:你听着关于性、毒品、摇滚等一切浮云,你可以一笑了之。然后你下了舞台,解手时候,你猜怎么着?你顿时感受到了这种剧烈的真实感!你到象征正义的古老之都盐湖城Salt Lake City去,就知道为什么摇滚明星把它称为Salt Lick City。你发现陈词滥调都是基于真实情况而产生的。你会感受到真实性,很快你就会做出选择,谚语里面的两种公牛,你要做哪种:一种是以最快速度冲下山坡去艹它看到的第一头母牛的,另一种是闲庭信步逛下山,然后艹了所有山下母牛的。



Mark家变成了大家研究和试验音乐的地方。我最早学着玩的歌之一是David Bowie的Panic in Detroit,然后是Mott the Hoople的All the Young Dudes。街上住了个卖壶的商人,他介绍我们一大堆好听的音乐(各种音乐形式):Johnny Winter; Emerson, Lake and Palmer; Triumvirate; and, of course, Led Zeppelin。我是说,如果你玩吉他,你肯定想称为Jimmy Page,对吧?如果你在摇滚乐队里面做主唱,你肯定想成为Robert Plant。每个人都在试着弹Stairway to Heaven,这首歌我很快就能弹奏了,但你知道最吸引我的是谁的音乐吗?

KISS。

老兄,KISS早期的东西从音乐到形式上都吸引着我。我不是个想Gene Simmons的人,我喜欢Ace Frehley,因为他是主音吉他手。KISS似乎是把摇滚带到一个新的层次的乐队,让我喜欢摇滚明星做的所有事情。就像Axl Rose让人讨厌摇滚明星一样,Gene Simmons和Paul Stanley让人认为摇滚明星是颓废、偏执的——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其实具有这些特征根本不是什么坏事。KISS也是我最早看到现场的乐队,而我在现场看到成堆的穿着胸围的金发碧眼,好像达拉斯小牛队的拉拉队一样,在人群里面好像发疯似的要把自己扔向KISS一样,因为如果你不这么做,你旁边的就要抢先一步了。

不过,我对音乐的热爱却受到了那些所谓的家人的质疑和阻挠。我母亲当然很矛盾:一方面,我知道他爱我支持我,希望我开心并获得成功,另一方面,她不赞同她儿子喝酒嗑药,那些极端音乐也触犯了Jehovah’s Witness家的宗教信仰,而这一点正是最要命的。同样的,我姐夫Bob Wilkie对我改变兴趣也越发不赞成。我小时候打棒球的时候或者研习武术的时候(我一开始在Stanton的YMCA上过几次武术课,那地方就在Bob警察局的对街)他挺喜欢我的,因为他喜欢的也是这些。但是在乐队玩音乐?听重金属?

哼哼~~

有一天,那时我快到15岁了,Bob回家发现我在他家里挺Judas Priest的Sad Wings of Destiny。他从前门进来走过去吧音量关了。
“你他吗听的什么东西?”他说,摇了摇手里的唱片。
“Judas Priest”我不知怎么地心虚地回答道。
“这唱片是谁的?”
我耸了耸肩:“我的。”
Bob扔下唱片,朝我上前两步对我脸上就是一拳。
“别他吗再让我在屋子里听到这声音!听到没?”

我站在那里有点懵,也很茫然,一首捂着脸,忍着眼泪。
“是,遵命。”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很尊敬Bob,不能还口,不然他就把我屁股踢开花。我是说,这家伙可是个职业运动员的块头,而且是个条子。不仅如此,Bob进我家时候就是带着“好人”的光环,也同时闯进了我的生活。他当时可是取了Suzanne,收养了她的儿子并且以传统的骑士风范行事的。他打我一拳似乎不符合他的行事作风。

但当我跑回厨房从冰箱里面拿出冰块敷在肿起的脸上的时候,我问自己:除了人渣,还有谁会对一个15岁的小孩挥拳的?

并且……
他他吗的有什么资格否定Judas Pri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