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知道了!我每天都说英语。我总是不停的说英语,但我不总是不停的弹贝斯。我不是每天都演奏音乐的。如果我每天都演奏贝斯,那我就会变得很棒,对吧?”
“你从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每天都说英语?”他问。
“呃,不完全是。”我从这句话中感觉出他还有话要说。
“你需要每天说英语才能越来越顺溜么?”他问道。
“当然不是。”
“那缺了啥?”
“我不知道,”我越来越气馁,“直说了吧!”
“与别人合奏!(Jamming!)”他微微的点了点头。
“啥?”
“合奏!”他重复道,“这就是你所缺的。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可以就英语这门语言和大家一起进行‘合奏’。从第一天开始,你不仅可以,而且被鼓励着和大家一起说英语。而且更进一步,你不仅仅在和‘大家’合奏英语,你在和‘专业人士’合奏英语。和当时还是婴儿的你相比,你身边的人可以说,已经可以称为英语的‘大师’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现在你也已经是一个大师了。”
“大师?”我比较晕。
“一个正宗的大师”他附和道。“你之所以没被称为大师的唯一原因就是你身边的人说英语都和你一样棒,每个人都是大师。想想看吧,如果你演奏贝斯和你说英语一样棒,那你肯定就被认定为一个大师了,没错吧?”
“喔麦雷帝嘎嘎!没错!”我再次失控。这些词就这么自己从我嘴里蹦跶出来了。他讲的东西太有道理了。我就纳闷自己怎么从前从未想到过这些。
“谢谢夸奖,不过请继续听。”这哥们儿继续说道。“能让你在那么小年纪就熟练掌握英语,只有两个原因。只有两个:被它包围,用它合奏。就这个。英语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掌握了。你刚才也说了,你也被音乐包围着,那两者唯一的不同就是,合奏。”
“试想我们让初学者每天都和专家们合奏,你认为还需要二十年功夫才能让他们找着门路么?肯定不会!肯定连十年都要不了!接触音乐四到五年他们就应该很棒了。”
“恰恰相反,我们把初学者在真正入门之前限制在初学阶段好几年的时间。在那个阶段经历几年之后,他们才能迈向高级阶段。不过即使在那个阶段他们也得跨越重重障碍才能被公认为是一个不错的乐手。当他们处于那个阶段之后,我们才真正开始赞扬他们,他们也才真正开始得到各种被大师栽培的机会。想想吧,你练习了这么多年,还是需要大师栽培。那么对于学习语言来说,什么叫大师栽培?你学英语需要多少大师栽培?”
Michael言辞犀利。在放弃了保住谈话主动权的念头之后,我从沙发里坐了起来。我这么做其实就是想靠近他,听他说。我想他不停的说,如果他愿意,最好是一整天。不过他突然停了下来,似乎想让我说点什么。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回答道,“但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和高端乐手面对面的。我肯定不能就这么给Herbie Hancock或者Mike Stern打电话,跟他们说‘嗨,我马上来了,合奏不?’如果那样该咋办?如果我不能每天都和专业乐手一起合奏呢?”
“那你可以选择生在一个专业乐手之家里,”他表情严肃,让我不知道他说这话究竟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说这有点晚了。”我回答道。
“我猜也是。那下次吧!但是,你总有办法能找到职业乐手的。”
“真的?现在?我该怎么做?”我完全跟不上他的思路。
“你想跟谁合奏”他问道
“呃,我一直想和Miles Davis合奏。”我笑着说,其实我是半开玩笑的。
他把滑板放到地下,滑到我的书架跟前,熟练的取出一张Miles Davis的CD,就像事先是他放在那儿的一样,我当时没想那么多。然后他把CD放到唱机里,按下播放键,然后冲我点头。
“你要我干吗?”我问道。
“弹啊”他答。
“我该弹啥呀?”
“Miles让你弹啥了?”
“你说‘Miles让你弹啥了’是什么意思?”
“我记得你说过音乐是一种语言了。难道你在告诉我你不明白Miles让你弹啥了?”
“呃,我不知道。”我叹了口气,为这个问题感到很尴尬。
他关掉了唱机,拿起放在角落里被用来当做衣架子的木吉他。这是一把不知道多久前从当铺里买来,很老,破烂不堪,从没弹过甚至从没调过音的吉他。这把琴甚至连牌子都没有。因为它是日本造的,所以我称之为“Majapan”吉他。前些年我曾经在里面装了个拾音器,但是我基本上就没怎么弹过。在我看来这吉他根本就没法儿弹。
他坐下来,把脚跷在滑板上,不紧不慢气定神闲的,开始谱写一篇美丽的乐章。从Michael指尖流淌出的音乐沁人心脾,听起来就是——好吧,我承认——Miles Davis。
“弹”他命令道。
“你这什么调?”我边拿起贝斯边问。
他没理我的问题,眼睛直直的盯着我,又厉声重复了一遍,“弹!”
我立刻分辨出了这首歌。是“Kind of blue”专辑中的“So What”但我完全听不出他弹的是哪个调。我摸索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而就在我找到调的时候,Michael停下了。
“你老家哪儿的?”他突然问。
“弗吉尼亚。”我回答道。
他立刻又开始演奏,好像根本不关心我的答案一样,不过这次他换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