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英雄新书《SLASH自传》精彩片断编译与点评10

连载十八:

“拍完了JUNGLE的MV,公司就安排我们去和CULT乐队巡演,他们压轴,我们暖场。两个月时间,我们一路从加拿大,到美国西岸加州,从亚利桑纳到德州,到南方密西西比,日程安排得挺满的。整个巡演过程也相当顺利,没有那些压轴乐队喜欢欺负暖场乐队的P事,我们和CULT的人其实处得满不错的。尽管我很享受巡演的日子,能有一辆真真正正的乐队大巴,甭管多烂多破,就拉着我们一帮子人,相互关照着,下了大巴拿着乐器就上场的感觉挺棒的。但我并不满意,在我看来,我们一点巡演的经验都没有。我们在冰球馆里演出过,小剧场里,一些小音乐节,我是很喜欢巡演的生活,但我觉得那会儿我们的水平还不够好,达不到所谓专业乐队的标准。因为我们没经验,我们就穿着自己的衣服,拿着摆在台上的乐器,台下是一帮子估计从来没听说过我们这么个乐队的观众,总之我是不满意的,当然我这个人对自己的要求特别高。”

“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成功彻底的把海洛因从我的生活中请出去了,但是就像刚出狼窝又入虎口一样,我踢了毒瘾马上就染上了酒瘾。我特别天真地以为自己特NB,毒瘾我都并毅力戒了,那还有什么能缠上我的?其实我就是把依赖从非法的换成了合法的而已,我酗酒凶的时候一点不比吸毒的时候差。对于别人来说,起码酒精是合法的,而且谁不喝呢?所以他们都觉得太自然了,还为我高兴呢,他们知道什么呀?从那时起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除了偶尔几次不相干的插曲,我都没有再陷到海洛因里去。在这段时间里,有意思的是我的变化,就好像我从来没占过粉似的,就不想了,别人就在我面前注射我也没反应没感觉,就好像那部分记忆从我的大脑里就消失了一样。不过当然,我已经成了一名酗酒徒。好久以前有个人告诉我说,最好的醒酒办法就是再来一杯—以毒攻毒。我也试着这么干,而且还真管用;但唯一的问题是,在这中间的时间内,派对似乎永远也不停,就形成了一个循环:我喝得早上起来头疼,起来以后就来一杯醒酒,然后一直喝到晚上的派对再喝到第二天晚上的派对,周而复始。那段时间我基本上没有一天是不粘酒的,因为每天都有派对;酗酒自然就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有一天晚上,在我们还在加拿大巡演途中,我喝的酩酊大醉,醉倒在了CULT乐队住的旅店大厅的沙发上,暖场乐队和压轴乐队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呆在另一家差点档次的旅店里。我凌晨5点才醒过来,发现自己居然迷迷糊糊的尿了自己一裤子!我又不记得我们自己的旅店在哪,反正CULT乐队呆的旅店工作人员对我是爱搭不理,要是换了我碰上一个喝的烂醉一身尿骚味的人估计也躲得远远的。加拿大的凌晨,我就站在大街上,那叫冷的。我就穿着湿透了的裤子找我们的旅店,居然很快就被我瞎蒙到了。走运的是当时我穿着皮裤,这是我发现皮裤的一大好处:如果你在大冷天尿裤子的话,皮裤比牛仔裤保暖。”

“通过巡演,我们对我们这行当也越来越了解。当大巴开到亚利桑那的时候,我记得好像是,我们第一次尝到了专业级骨肉皮的滋味。不是那些我们所熟悉的女孩,不是那些因为喜欢我们的音乐所以想干我们的歌迷。这帮骨肉皮绝对是专业的,一视同仁,不分你是主唱还是鼓手,不管你有名没名,不管听没听过你的歌,是任何乐队-任何时间-人人有份的那种。一般骨肉皮都是17到22岁之间,如果是20好几的,估计混这趟水有年头了,可能太久了。甚至还有年纪更大的,这种大龄骨肉皮有时候还会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一块上的。。。反正是TMD特别怪。这帮姑娘感觉就像是公共厕所,一帮子游客下了车,到她们那去洒一泡尿,换了下一拨游客,也去她们那洒尿。他们没有任何所谓的背负,她们就是疯狂的痴迷我们这个圈子,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干玩音乐的事业中。所以我甚至觉得就冲她们的专注,也挺值得尊敬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