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吉他大师Victor Wooten的书 《the Music Lesson》(11)


“你还记得那只可怜的小象在那粒尘土里发现了什么么?”
“它发现在那粒尘土里居然有一个文明存在”我回答。
“正确!”他用手指着我,说道,“其实音符也是一样,如果你仔细的听,你会发现每个音符里都有一个世界。音符是有生命的,就像你和我一样,它们需要呼吸。歌曲将决定这些音符需要多少的空气。其实没人说一定要弹的又快又狠,不过一般来说,弹的越狠,延音越短(The sharper the attack, the shorter the sustain),反之亦然。”
“现在我要你这么做。随着音乐呼吸。再听一遍这首歌,跟着贝斯手弹奏的每一个音符呼吸。这样有助于你理解我的意思。
随后,我要你跟着歌曲演奏,并且跟着你自己演奏的音符呼吸。如果你改变了音符的长度,那你也必须改变你呼吸的长度。注意这样做给你带来了什么感觉,给音乐带来了什么感觉。今晚至少这么做两组,要不别睡觉。我们明儿继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把我的包留你这儿。”
没等我回答,Michael就戴上头盔,放下面罩,转身,手拿着滑板走出了大门。
我盯着关上的大门愣了好一会儿,脑子里浮现出这个陌生人刚才说的话。我已经从他那儿学习了好多东西了。很难相信就今天,不久前,我们刚刚见面。
“随着音乐呼吸,”这是他的要求。他这是什么意思?我从来没有按照这样的风格听或者演奏过音乐,不过之后我按他说的做了,事情确实产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随着音乐呼吸让我以一种从未有过的方式聆听、感觉音乐。我甚至能听到音符和我的心跳声交织在了一起。就像进入了一个冥想的世界。不知道是因为我缓慢而有节奏的呼吸还是怎么,某种东西让我第一次开始慢慢的理解了Monroe先生的音乐,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我确实很喜欢。
那个Michael,他太狡猾了。至少过了十分钟,我才反应过来,我正在研究如何弹奏一首蓝草歌曲。因为如果要随着呼吸演奏,那我必须把整首歌都先扒下来。他使了这么个小计让我做了一件强迫我的话打死都不愿做的事情。我知道他现在肯定在笑呢,就跟我一样。
当我起身准备上床时,我发现Michael的包在地上,好像是从椅子扶手上滑落下来的一样。一本书从包中掉出,露出了一半。我试着不去管它,但是不小心撇到的书的标题让我感觉很好奇。
‘……的科学与艺术’——我看不到标题的另一半,不过我真想知道。我不知道把那本书从包里拿出来是否合适。我不想翻他的东西,不过那本书已经掉出来一半了,而且我的好奇心让我要发疯了;我不知道为啥,不过确实是这样。就偷看一眼书的标题不算什么罪过,对吧?我试图用进浴室刷牙来使自己分心,但是不好使。‘……的科学与艺术’——“啥的科学与技术啊???”我都要哭出来了。
好吧,就看一眼!我安慰自己。我从浴室颠儿着来到包前。我感觉我内心希望这时情形能稍微变化一点,不过包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那本书依旧翻在外面。
Michael是个怪人,我思索着,试图为自己找一个借口,搞不好我从此以后就不会再见到他了,还有,有可能他把书放这儿就是故意的,就是来让我看的。我努力的说服自己,就这么瞄一眼不会有事的。
追踪的科学与艺术,作者是Tom Brown Jr.。我彻底晕菜了,这是一本关于追踪人和动物的书。我捉摸不透Michael干吗要带着这本关于脚印的书,但是好像这本书看起来还挺有意思的。我对追踪其实从我童年假装间谍时就很感兴趣了,但我从没有深入的研究过。
我对一个叫Tom Brown的小号手挺熟悉,坦白的说,虽然我很喜欢他的音乐,但是我绝对不会看他的书的。不过追踪者Tom Brown Jr.?恩,咱来瞧瞧。
一个小时以后,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放下书。为了不让Michael发现我碰了他的东西,我使出了自己最邦德的功夫把书放回原位。“他绝对看不出来。”我悄悄对自己说,好像会有人听到一样。
带着满脑子的东西,和满脑子的疲倦,我睡着了,睡的很死,不过时间不长。

我被前门的敲门声吵醒了,看看钟:早晨五点一刻。我不认识什么能早晨五点一刻起床的乐手,所以我翻了个身继续睡。之后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找不到钥匙了!(这里Michael在嘲笑Victor之前Jam时总说要找到调才能演奏,钥匙和调都是Key——译者)”我能听到他在门外大笑。
我起身开了门。必须承认Michael确实很搞笑,但是我连用一个假笑鼓励他的劲头都没有。我摆了一个最瞌睡的瞌睡像给他,不过他也没往心里去。他穿着一条棕色短裤,森林绿的T恤,黑色大长靴,头顶一顶休闲帽,跳着舞就转进了房间。他腰上绑了个小包,左胳膊下夹着滑板。
“该走啦!”他说。
这么早,除了床上我真不知道还有哪儿好去。“去哪儿?”我问。
“追踪!不过我们动作得快点儿。太阳就要生起来了,马上就要到最佳的角度了。那书你看了吧?”
“呃,没。什么书?”我根本没想着要说谎,这话自己就冒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想。他是在套我的话?还是我最邦德的功夫还是很差劲?
他带着那副已经熟悉的柴郡猫的笑脸看着我,从地上捡起一件T恤扔给我,然后转身走向门口,“走!”
我逐渐的清醒过来,套上衣服,随他而去。“你滑板上有我的地儿吧?”我坏笑着。
“可能得花点时间,但是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他异常严肃的说。
我们钻进我的车里,沿着洲际40号公路往西行驶。纳什维尔是那种可以吸引到全国的人,特别是乐手前往的城市。这城市不大不小,让像洛杉矶或者纽约人可以卖掉他们的小房子,到纳什维尔来买一幢有一大块地的房子,并且可以不用远离市区。我很喜欢这样,因为只要开几分钟车,就可以到树林环绕的郊区。
(译者注,你们发现没,他出门都没刷牙洗脸……)